两“套餐”自选!重庆居民分时电价听证会4月21日召开
4月6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召开重庆市居民 分时电价听证会的公告 并公布有关听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拟按照法定程序召开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听证会。 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 会议地点:重庆两江假日丽呈华廷酒店(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 ● 分时电价方案 方案一 ①高峰时段:8:00—22:00,在现行居民销售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②低谷时段:22:00—8:00,在现行居民销售电价基础上降低0.20元/千瓦时。 方案二 ①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②低谷时段: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 ③平段:8:00—11:00、17:00—20:00、22:00—24:00,执行现行居民销售电价。 ● 执行范围 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及居民充电设施用户。 ● 执行方式 由用户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选择执行的用户,通过电网企业APP网上申请或到营业厅现场办理,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不选择执行的用户,用电价格仍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 执行时间 预计2023年6月起执行。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对电网企业拟实施居民分时电价机制的相关成本进行了调查分析。考虑用户和电量规模代表性,采用抽样调查方式,选取国网市电力公司作为样本。实施居民分时电价机制,国网市电力公司开展表计改造、提升结算服务等发生的成本,不在居民分时损益中分担。本次实施居民分时电价机制不涉及调整居民用电销售电价,现行居民用电销售电价保持不变。 这是根据我市当前用电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我市电力系统峰谷差较大,近年来,夏、冬两季用电高峰时段会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为了更好保障居民用电需求,引导居民用户合理调整用电时间,缓解我市高峰时段电力供应不足的情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特制定居民分时电价机制。 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是根据我市电力系统负荷特性及运行情况,将一天24小时划分为不同时段,对各时段制定不同的电价标准。 一是促进削峰填谷,缩小电网峰谷差; 二是引导居民树立节能意识,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对历史数据作静态分析,总体降低居民电费支出; 四是尊重居民意愿,自愿选择是否执行。 时段的划分主要考虑到两方面的情况,一是结合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和低谷时段的实际,二是兼顾居民用电习惯。 电价标准设定主要考虑到居民用户的承受能力,以总体不推高居民电费支出为前提,谷段降价标准高于峰段上涨标准,以引导居民优化用电行为,减少高峰时段用电。 可以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执行灵活性较强,居民用户可以根据家庭用电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执行。不选择执行的用户,用电价格仍执行现行电价政策,不受分时电价政策的影响;选择执行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需安装分时电表,且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户可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 是的,还需要执行。阶梯电价和分时电价是不同的政策,但目的都是为了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相互之间不冲突。 阶梯电价侧重于调节用电总量,分时电价侧重于调节时段电量。无论是否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均需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人员构成: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居民分时电价听证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此次居民分时电价听证会人员由听证人5名、听证会参加人22名(包括居民用电用户10名、经营者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3名、专家学者3名)、旁听人员10名、新闻媒体5名构成。 人员产生:通过网络自愿报名的居民用电用户、旁听人员,经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市发展改革委随机抽取产生;专家学者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其余人员由相关单位、社会组织推荐产生;新闻媒体按照报名顺序产生。 具体人员名单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zggw.cq.gov.cn)查询。 2023年4月7日7:00至2023年4月18日24:00期间,市民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zggw.cq.gov.cn)开设的听证方案意见征集专栏反馈意见建议(每日0:00时至7:00时为系统维护时间,系统无法使用)。 禁毒民警养成记 一名缉毒警察与五仁月饼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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